阜档〔2013〕7号
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办法
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,让档案工作更好地为“美好乡村”建设服务,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安徽省档案条例》、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》(档发〔2010〕3号)和《安徽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(暂行)》(皖档发〔2010〕17号)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行政村(社区)。
二、验收标准
本办法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。验收标准为《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评分标准》(见附件1),凡考核验收得分70分(含)以上的,为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合格单位。
三、验收申请
申请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行政村(社区)对照《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评分标准》进行自查, 自查达到合格标准的,向当地县级档案局申请考核验收。
申请内容包括:档案工作情况和自查评分情况,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措施,同时填写《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申报表》一式三份(见附件2)。申报表需有所在乡镇(街道办事处)签署意见。
四、验收组织和验收程序
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工作由市档案局委托县级档案局组织,市档案局视情适时进行抽查。对行政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验收工作要简化形式,按照验收评分标准,采取听汇报、看材料、现场咨询和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。验收组一般由3人组成 ,成员由从事档案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参加。
验收组对申请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形成验收意见,报市档案局审核。
五、验收结果审核
市档案局对各县市区档案局报送的考核验收材料,对照《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评分标准》进行审核,对达到合格条件的,批准为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合格单位,颁发合格证书。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。自核准之日起满五年自愿申请复查,经复查合格后办理换证手续。有效期满一年未申请复查的单位,其证书自动失效。
在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建议乡(镇)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给予奖励。
六、附则
1、本办法由阜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。
2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1.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评分标准
2.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申报表
附件1:
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评分标准
项目 |
验收内容 |
分数 |
验收评分细则 |
一
、
组
织
管
理
25
分 |
1 |
档案工作列入了村领导议事日程,并明确一名村领导分管。 |
3 |
档案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的扣1分。未落实分管领导的扣2分。 |
2 |
依法建立了行政村综合档案室。 |
3 |
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不得分。 |
3 |
对本行政村文书、科技、会计等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 |
6 |
应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每缺一类扣1分,缺特殊载体档案扣2分。实行村档乡(镇)代管的不扣分。 |
4 |
配备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档案人员,且经过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。 |
4 |
没有配备档案人员扣1分;档案人员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扣1分,档案人员没有经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上岗培训扣1分;未参加业务培训扣1分。出示相关证书。 |
5 |
落实了行政村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经费。 |
5 |
由于档案工作经费不足影响档案工作视情况扣1-5分。 |
6 |
制定了本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(包括收集、归档、保管、保密、利用、统计、移交、鉴定、销毁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内容),并能坚持执行。 |
4 |
每缺一项制度内容扣1分,扣完4分止。有制度但不能有效实施扣2分。 |
二
、
业
务
建
设
35
分 |
1 |
制定了本村《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,并按规定及时收集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。 |
5 |
未按规定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,每缺一类扣1-2分。 |
2 |
制定了本村的档案分类方案。 |
4 |
未制定档案分类方案的不得分。 |
3 |
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,文件制成材料适合档案的长期保存。 |
5 |
归档文件中纸张质量差扣1-2分,有圆珠笔、铅笔等不耐久字迹材料的扣1-2分。 |
4 |
积极收集与本行政村有关的资料。 |
4 |
未收集与本村有关的资料不得分。 |
5 |
配备计算机和使用档案管理软件,建立室藏档案目录数据库。 |
5 |
没有配备计算机扣2分,没有使用档案管理软件扣1分,没有建立室藏档案目录数据库扣2分。 |
6 |
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规范,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。 |
12 |
文书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;科档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;会计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;特殊载体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。 |
三
、
基
础
设
施
18
分 |
1 |
有档案库房。 |
6 |
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合用,酌情扣分。 |
2 |
有专用档案装具及基本工作用具,档案卷皮卷盒符合规范要求。 |
6 |
装具不规范、数量不足扣2-4分,无档案工作基本用具扣1-2分。 |
3 |
库房内配备了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虫鼠等基本设施设备。 |
6 |
每缺一项扣2分,扣完6分止。 |
四
、
开
发
利
用
22
分 |
1 |
编制了能适合行政村档案利用需要的检索工具。 |
8 |
无档案目录不得分,目录编制不规范酌情扣分。使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不扣分。 |
2 |
档案人员熟悉业务,能基本满足利用者需要。 |
4 |
档案人员不能准确调卷不得分。 |
3 |
积极提供档案为群众服务,坚持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。 |
4 |
无借阅登记不得分。 |
4 |
编制了本行政村大事记、机构沿革、名优特产品介绍等参考资料。 |
6 |
无编研资料的不得分。 |
附件:
2.阜阳市行政村(社区)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申报表
行政村
(社区) 名 称 |
|
所属县、
市、区 |
|
所属
乡镇
(街道) |
|
成立
时间 |
|
档案保管及人员情况 |
档案机构名称 |
|
档案柜数 |
套 |
档案人员情况 |
专职 (人) |
兼职 (人) |
档案
资料
情况 |
档案种类 |
形成 种 |
归档 种 |
档案数量 |
|
资料数量 |
册 |
编研资料 |
种 |
检索工具 |
种 |
|
|
申报时间 |
|
档案工作是否发生过
重大事故 |
|
村(居)
委
会
自
查
意
见 |
村(居)委会盖章
年 月 日 |
所
属
乡
镇
(街道)
意
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|
县
级
档
案
局
审
查
意
见 |
盖 章
年 月 日 |
|
验
收
意
见 |
验收组成员签字:
年 月 日 |
|
审
核
意
见 |
(审核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