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市档案馆扎实推进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|
| 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6-10-09 浏览:29 次 |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严格执行《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范》(DA/T 107—2026),市档案馆坚持“馆室联动、分类指导、应开尽开”工作原则,稳步推进档案开放审核工作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,明晰审核边界。严格落实“谁形成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工作要求,厘清审核权责分工:未移交进馆档案由档案形成单位负责开放审核工作,档案移交进馆时,必须同步提交《档案开放审核意见书》;馆藏档案由市档案馆联合档案形成单位共同审核。目前,已向5家相关单位送达档案开放审核征求意见函,进一步压实“谁形成、谁审核”责任。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,破解工作难题。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“不敢审、不会审、审不准”等共性问题,市档案馆采取“线上辅导+线下培训”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解读档案延期开放法定情形、开放审核流程。辅助相关单位做好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具体标准和范围。 三是严把审核关口,提升工作质效。建立健全“初审—复审—终审”三级审核机制,明确要求档案形成单位需由档案职能部门、相关业务科室联合审核、签字确认,层层压实审核责任。针对拟移交进馆档案,严格落实《档案开放审核意见书》、文件级目录“双核查”制度,从源头把控档案开放审核质量。 下一步,市档案馆将重点完成年度需移交档案审核工作,探索建立反馈机制,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任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