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|
| 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6-09-07 浏览:50 次 |
根据《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<阜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阜财资〔2025〕238号)等相关规定,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。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。 一、处置内容 本批次拟进行回收处置固定资产15件,资产原值98195元,具体详见附件1。 二、资格要求 (一)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,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格证书。 (二)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。 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,不得同时参加报价。 三、时间地点 (一)公告时间 2026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止。 (二)现场查看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相关资格证书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,于2026年9月7日至11日工作时间现场查看实物,逾期不再受理。 (三)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4日下午17时,逾期无效。 (四)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阜阳市档案馆西侧办公区二楼办公室。 四、报价文件要求 (一)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相关资格证书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。 (二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,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。 (三)报价表。 五、处置工作 (一)9月15日上午9时起,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,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,将组织最高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,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,并依此类推,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。 (二)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,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。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,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,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。 (三)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,报废资产搬运费、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,并签署规定的相关移交手续。 (四)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操作,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。 六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:0558-2265598 联系地址: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 附件1:阜阳市档案馆报废资产统计表 附件2:报价表
阜阳市档案馆 2026年9月7日 |